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6月5日,江西省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就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DAGJ2023011号地块竞得结果无效一事发布公告,通报取消该宗地竞得入选人资格,竞得结果无效,并给予相应处罚。公告全文如下:

吉安绿能置业有限公司,邓美华,江西金尚置业有限公司在参加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筠霁路以东、公园绿地以南、桂苑大道以西、香樟路以北(JQ401-H08、N03地块)(DAGJ2023011号地块)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(公告编号:赣自然资网交地[2023]AA006号)出让活动中,违反出让方案第二条第二项:“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。联合竞买的,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开发资质要求”的规定,现依据出让方案规定,取消其竞得入选人资格,宗地竞得结果无效。参与竞买时提交的竞买保证金(6510万元)不予退还;将其列入失信“黑名单”,两年内不得参加南昌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。

作者|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孝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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